新的 Ptk 是新的民法典和註釋 這裡可以選擇納稅年度,始終預設當前納稅年度,但在查看往年的情況下必須更改,自行修改。 右側彈出式選單的兩個主要元素是文件管理器和填寫幫助器。 可以使用檢查圖示啟動聲明的錯誤檢查視窗。 編輯時值得關閉窗口,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離開該字段,將會出現彈出訊息,這可能是嚴重或正常的錯誤或警告。 資料可以列印、以提取的形式檢視、以 XML 格式儲存,甚至可以載入進行編輯。 借助視圖變更功能,可以決定使用者是否要存取選單細分(普通視圖)中的聲明行,或者選單項目的所有欄位群組中的所有聲明行是否應在可捲動視圖上可見。 會計 如果只需要在報稅表草稿中添加幾行進行補充,建議使用普通視圖。 這有助於最大限度地減少所需的行數,並且可以同時看到傳回所有部分的資料。 如果同時查看申報區域的所有欄位有助於工作,建議專業使用者切換到緊湊視圖。 緊湊視圖中的選單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圖 2)。 鉛筆圖示指示全部顯示哪個選單項目的欄位。 您也可以在給定選單項目下有其他子選單的地方找到標有 圖示的合併點。 這就是為什麼它與您的匈牙利公司(如果您有一家公司)完全分開。 發票必須以羅馬尼亞語開具,且金額必須以羅馬尼亞列伊輸入。 如果您已經訂閱了 Billingó,您也可以在羅馬尼亞使用它。 公司設立 或者您可以找到無數被羅馬尼亞稅務機關接受的羅馬尼亞會計軟體。 您也可以作為外國人在羅馬尼亞設立公司。 唯一的條件是您在羅馬尼亞公司登記處註冊您的公司。 在一般五年的訴訟時效內,這可能會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 以下概述簡要介紹了這一新法律機構的歐盟法律背景,以及最新 Ptké.修正案的目的是什麼? 最後,我們也討論了我們認為如何以令人放心的方式解決已經出現的問題。 我們必須區分喪葬義務和承擔喪葬費用的義務。 只要繼承人沒有轉讓遺產標的,他只對債務負責。 有鑑於此,債權人只能要求遺產標的物清償,而不能主張繼承人的其他財產。 繼承人本身可以成為遺產債權人,無論債務是在繼承開啟之前還是之後發生,有利於繼承人作為債權人。 在債務中,傳統和秩序必須按順序最後得到滿足。 新民法沿用了舊民法關於繼承債務的規定,沒有做任何修改。 繼承債務的責任規則只發生了很小程度的變化。 繼承人的有限責任和共同繼承人的連帶責任持續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法律規定,繼承人還需承擔遺產費用以及用自己的資產進行遺產處理的費用。 同時,法律中省略了該規定,根據該規定,擁有其他權利要求對屬於遺產的資產進行單獨清償的債權人可以在擔保範圍內尋求完全清償 - 無論順序如何。 未在公證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報告其債權的債權人,無論從保持順序還是從屬於債權人的清償比率的角度來看,都不能對在其申請時已作出的清償提出異議。 工商登記 如果在申請時已經進行了遺產分割,錯過最後期限的債權人也將失去繼承人連帶責任的利益。 繼承人依其繼承的比例對遲到申請的債權人的債權負責。 如果繼承人知道債權人的債權而不報告,債權人可以對他行使與已知債權人相同的權利。 在共同繼承人之間的關係中,責任比例由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決定,這意味著共同繼承人的責任按照其繼承​​的比例進行調整。 與賣淫及其個別形式直接相關的言論本身並不被視為具有冒犯性。 我們創建了一份表格,以方便客戶參與程序,詳細說明相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提請注意每項行為的時效。 捆綁財產制度隨著長子繼承權和領主權的專利而被清算。 隨著OPTK的生效,匈牙利實施了統一的私法體系。 它也是利用羅馬法律基礎形成的,或者教會法得到發展。 由伊內裡烏斯(Irnerius)領導的博洛尼亞註釋者的工作,隨後是評論者(巴托盧斯和巴爾杜斯)的活動。 會計服務 H./ 權利(屬性)規定在私法中是典型的,而公法規範主要是命令性的、強制性的或禁止性的(命令性的)。 法律最普通的意思是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從事某種行為。 因此,只有在債務人無法原諒其拖延的情況下,他才能被收取固定費率的催收費用。 KIM 或 NAV 的立場並沒有消除會計師、審計師以及稅務顧問行業的擔憂。 2015 年 2 月 24 日,四家專業倡議組織致函司法部長,要求修改《民法典》,這一事實就表明了這一點。 另一方面,由於統一費率的性質,債權人可以以賠償的形式索取超出統一費率成本的實際費用,或者在勝訴的情況下,索取法律費用。 然而,債權人必須能夠證明實際發生的費用和成本高於催收成本統一費率金額的其他事項,例如超額金額是實際發生的。 統一費率徵收費用的金額包含在賠償金中,但不包含在罰款中。 會計師事務所 統一費率的性質也體現在這樣一個事實:無論是否實際發生任何催收費用,債權人都有權獲得這筆金額。 即使索賠人沒有產生逐項收集費用,也可以申請收集費用統一費率。 在這方面,收集成本統一費率與罰款類似。 該指令不能強制債權人收取逾期付款利息。 然而,在逾期付款的情況下,該指令允許債權人在不事先通知或以其他方式提醒債務人付款義務的情況下收取逾期利息。 在許多情況下,遺囑認證聽證會上的繼承人面臨這樣一個事實:死者留下了巨額債務,而遺產無法提供足夠的保障。 涉及性別和性的詞語本身並不被視為冒犯或粗俗,這取決於上下文(在複合詞的情況下,透過單字組合形成的單字的含義)是否適合冒犯。 2013年新《民法典》第五號法案(2014年3月15日)的生效本身並不意味著有必要修改《條例》,但根據過去一年的適用經驗,有必要對《條例》進行修改。 當然有理由審查先前確立的關於合約關係的基本性質、名稱選擇的限制和某些禁止的情況的法律解釋實踐是否可以在新的、在某些情況下發生了根本改變的規則下得到維持。 它包含許多不屬於公司程序-公司登記冊範圍的規定。 還有一些與《民法典》相抵觸的規則,例如與禁止制度有關的無效、偏差的規定等 我認為,沒有必要讓法院承擔保存國家登記冊的負擔(正如我們所說,法院目前也不實際管理國家登記冊)。 考慮到國家資料資產保護法的精神,我認為在國家登記方面最有利的解決方案是: [59]當然,也可能存在對權利人不公平的情況,例如:當持有人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簽訂所有合約。 在這種情況下,解決的辦法是法院從權利人的合約中計算出一種平均價格,或回到先買後買的原則(見2.2條)。 §[10] 包含有關管理責任或 Ctv. 諮詢委員會的經驗表明,向委員會提出的域名請求和與請求相關的法律解釋問題絕大多數與經濟和市場活動有關。 董事會也將域名交易視為一種經濟市場活動,其目的是透過放棄已獲得的域名的使用權來獲得利潤和財務優勢。 董事會承認此行為的合法性,但認為活動本身只有在合法性框架內(即不侵犯他人權利)才是可接受的。 然而,沒有理由認為以轉售或商業意圖取得權利應受消費者合約的特殊規則管轄。 台北會計事務所 同樣,自然人申請人(主要是藝術家、政治家和其他公眾人物)通常會請求與其個人姓名、暱稱或藝名相匹配的域名,以便將其用於宣傳和促進其職業或自營職業的目的。 正因如此,這些合約也不能歸類為消費者合約。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避險合約造成的損害不屬於黏性損害,因此可預見性的限制也適用於本案。 人的尊嚴屬於所有人,無論個人價值為何。 重要的是,有一個區域可以讓您以註冊名稱進行營運。 這就是科學、文學、藝術和公眾參與的領域。 這裡重要的是所取的名字不侵犯他人的姓名權。 在法律體系中,要保護的重要利益之一就是對個人的保護,因此,基本人權可以在法律的主要淵源——憲法中找到。 這就是生命權、人格尊嚴權、言論自由權等。 每個法律分支都透過自己的保護工具系統確保對人員的保護。 除公益活動外,公益公司只能進行類似商業的經濟活動,以促進公益活動並以互補的方式進行,但其活動的利潤不能在其成員之間分配。 預算機構可以擁有獨立的資產,但一般來說,預算機構(機構)有權管理創始機構的資產,並從創辦人那裡獲得其運作所需的利益。 後者是一個更廣泛的範疇,即所有經濟公司都是經濟組織,但並非所有經濟組織都是經濟公司。 從避險合約簽訂之日起判斷滯納金利息也是不合理的,因為當時損害並未發生。 [35]民法典因此,在適用時,如果法院僅根據實際履行的保險合約判給賠償,似乎更為正確。 最後,20世紀傑出的賠償法思想家的綜合著作可以分為一個單獨的組。 當今的法律文獻主要指三本這樣的基礎著作,第一本是貝尼·格羅斯施密德的巨著《義務範圍的章節》[5],其內容在格羅斯施密德的學生撰寫的《註釋》中得到了解釋。 [6]第二個文本創作日期是 會計師事務所 Géza Marton 的遺作《民事責任》[7],並由出版該手稿的 János Zlinszky 的註釋進行了補充。 最後是第三部此類大型專著Gyula Eörsi 法律責任的基本問題。 他的著作《民事責任》[8] 已被寫入 1959 年《民法典》。 其生效後已做好準備,但尚未能反映司法實務。 這三本書是所有從事賠償法的律師不可或缺的必讀書籍,其豐富的思想自此以來在法律文獻中無人能超越。 它是指國家自己制定或允許制定(例如地方政府)並接受、承認和強制執行的規則、命令、強制性行為標準。 (這不包括房地產和註冊資產,如船舶、飛機、商標、企業單位。)任何人都可以將質押資產的數據上傳到當前的電子數據庫,不受官方控制,但不能保證它們的真實和準確. 公司設立 HVG表示,司法部的專家不會廢除新系統,但會強制要求專業人士、律師或法律顧問將上傳的資訊交給營運資料庫的公證人。 虐待仍然是可能的,但至少他要承擔責任。 停滯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新民法典,它徹底改變了抵押貸款法規。 法人實體的這項義務並不是其行為受到不利判斷的結果,也不是對某些應受譴責的行為的製裁,而是旨在為債權人有利地分配高級官員的活動所產生的風險。 可以看出,立法者並不要求故意傷害或濫用權利來宣布普遍性。 顯然,上述規定並非特殊規則,因為《民法典》並沒有對管理責任作出一般性標準,而領導官員對第三人的責任的確立則屬於例外。 乍一看,所引用的規則可能會引起那些想要填補這一職位的人的疑慮,因為它不包括許多人敢於承擔法人實體管理的有限責任。 關於高級官員的責任,所引用的法律立場包含多種解釋可能性。 下面,我想就法律文獻對此問題的觀點補充幾點思考。 雖然《民法典》明確沒有提及根據市場價格計算損害賠償,司法實務和法律文獻接受法律制度存在的理由。 如果索賠人未簽訂保險合約或已簽訂大量合同,因此無法確定特定的保險合同,則可以進行這種損害計算。 損害賠償的實質是,原合約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額即為應賠償的損害賠償金額,索賠人還可以要求賠償額外的損害賠償。 因此,佔有就是權力,就是對事物的控制。 所有者也可以是實際上並不擁有該物品,但由於其所有權或其他法定所有權而可以對該物品行使權力的人。 透過繼承或轉讓取得建築物所有權的,建築物新所有者在不變條件下享有土地使用權。 如果建築物和土地的所有權分離,則只要建築物存在,建築物的所有者就有權使用土地。 根據《民法典》(ipso iure),他有權享有這項權利。 如果他們不能同意,任何共同所有人都可以請求法院終止共同所有權。 任何共同所有者都可以單獨使用任何財產保護裝置來保護整個財產。 公司設立 這是所有權僅在理論上在共有人之間劃分的問題,即使使用在各方之間劃分,名義上的所有權份額也存在於該物的每個部分中。 所有權終止的正常方式是該物易手,即他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所有權僅相對地終止,即僅相對於前所有者而言,因為同時,所有權是有利於新所有者的。 因此,相關終止方式與取得所有權的情況相同。 § 但土地所有者可以要求所有權分離,即建築物屬於建造者,而他仍然擁有土地。 雖然外國工人在就業的前五年享有稅收減免,但根據新措施,政府將取消這段時期。 韓國財政部表示:“韓國計劃削減企業稅和所得稅,作為鼓勵企業增加投資並減輕受高通膨影響的人們稅負提案的一部分。 § 如果他透過補償獲得了自己的財產,則他沒有義務釋放現有利潤,因為他獲得了與該物分離(分離)的產品、農作物或再生產的所有權。 工商登記 即使您無法決定所給予的支出是否是維持現狀所必需的,您也可以訴諸法庭。 如果民法典當某些問題需要多數人決定時,少數人可以針對侵犯其權利的決定對多數人的決定提出上訴。 該行動並不妨礙該決定的執行,但法院可以中止該決定。 如果債務人或原債權人進入清算,則不確定當前權利持有人是否能夠使用其優先權。 同時,庫裡亞土木學院表示,從材料中可以清楚看出,由於缺乏足夠的經驗,改變剛實施兩年的規則還為時過早。 最後,討論中也發現,《民法典》中包含的保理、租賃、特許經營等合約類型在實務上根本沒有使用,具體合約中也排除了《民法典》。 因此,更好地考慮這些合約類型的實踐的重新監管是否合理是值得懷疑的。 台北會計事務所 通行證和利潤通行證的規則問題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論,由幾位發言者和兩位共同裁判進行了處理。 Attila Menyhárd 和 Iván Ferencz 都強調,為了為公寓租賃監管領域的有效法律監管奠定基礎,需要進行旨在更好地了解社會狀況的社會學研究。 因此,無論在法庭內或法庭外都可以主張徵收費用統一費率。 如果債權人主張收取費用統一費率,則其金額與債務人逾期支付金錢債務後必須支付的程度無關。 此外,統一費率收款費用的金額也與延遲發生的時間及其影響的時間段無關。 徵收成本統一費率的實際內容是什麼,即它適用於哪些徵收費用和成本,也不重要。 從催收費用統一費率的到期日和支付來看,它是否與永久法律關係或經常性服務相關,最終無關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