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tván Hoffman:經濟學高等教育中的法律知識 作者:edutus Főiskola 在新版本的撰寫過程中,除了處理同時出版的文獻和司法實踐的成果外,也許值得對本書進行一些補充。 目前,無論是舊文學(主要是二戰前的文學)還是外國文學,都不是完全統一的。 您可以向法人實體和執行官要求賠償第三方的損害。 雙方均應全額賠償,但如果其中一方履行了義務,另一方對第三人的義務也將在履行部分的範圍內終止。 如果其中一方向第三方提供的服務超出了其義務,他可以要求另一方償還他所提供的額外服務,但最多以向他收取的索賠部分為限。 會計 從稅收角度來看,信託適合規避某些稅收規則,包括在特定情況下精心製定的國際協議。 關於保留在其範圍內的原則指南,兩個法律單位的決定都表明,修訂的目的不是重新措辭原則指南,因此其中包含的法律參考文獻和其中使用的術語(術語)也沒有修改。 一切的邏輯是,住宅房地產貸款的期限應與銀行的資金結構相協調,增加雙方的安全性。 先前單邊「不公平」升息的原因之一是銀行用短期資金提供15-20年期貸款。 例如,去年通過的消費貸款法也提供了可預測性,該法規定銀行經營房屋貸款的利息期限不得短於三年。 在關於合約的第三個主題中,巴拉茲·博扎西(Balázs Bodzási)強調,有必要重新將書面履約要求視為中斷時效的法規。 台北會計師 有關合約無效的法律後果的規定也應明確。 另一個根本問題是,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作為供應商,無法強制執行統一費率收集成本的要求。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將立即失去供應商的地位。 為了保留這一點,他們寧願放棄與延誤相關的法律後果。 只有當債權人主張其主張時,債務人才能免除支付統一費率催收費用。 該案文還規定,權利人「如果在執行索賠期間藉口拖延,則沒有義務支付固定費率託收費用」。 如果債務人或原債權人進入清算,則不確定當前權利持有人是否能夠使用其優先權。 同時,庫裡亞土木學院表示,從材料中可以清楚看出,由於缺乏足夠的經驗,改變剛實施兩年的規則還為時過早。 最後,討論中也發現,《民法典》中包含的保理、租賃、特許經營等合約類型在實務上根本沒有使用,具體合約中也排除了《民法典》。 因此,更好地考慮這些合約類型的實踐的重新監管是否合理是值得懷疑的。 公司登記 通行證和利潤通行證的規則問題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論,由幾位發言者和兩位共同裁判進行了處理。 Attila Menyhárd 和 Iván Ferencz 都強調,為了為公寓租賃監管領域的有效法律監管奠定基礎,需要進行旨在更好地了解社會狀況的社會學研究。 這就是為什麼它與您的匈牙利公司(如果您有一家公司)完全分開。 發票必須以羅馬尼亞語開具,且金額必須以羅馬尼亞列伊輸入。 如果您已經訂閱了 Billingó,您也可以在羅馬尼亞使用它。 或者您可以找到無數被羅馬尼亞稅務機關接受的羅馬尼亞會計軟體。 您也可以作為外國人在羅馬尼亞設立公司。 唯一的條件是您在羅馬尼亞公司登記處註冊您的公司。 法人實體的這項義務並不是其行為受到不利判斷的結果,也不是對某些應受譴責的行為的製裁,而是旨在為債權人有利地分配高級官員的活動所產生的風險。 可以看出,立法者並不要求故意傷害或濫用權利來宣布普遍性。 顯然,上述規定並非特殊規則,因為《民法典》並沒有對管理責任作出一般性標準,而領導官員對第三人的責任的確立則屬於例外。 乍一看,所引用的規則可能會引起那些想要填補這一職位的人的疑慮,因為它不包括許多人敢於承擔法人實體管理的有限責任。 會計服務 關於高級官員的責任,所引用的法律立場包含多種解釋可能性。 下面,我想就法律文獻對此問題的觀點補充幾點思考。 雖然《民法典》明確沒有提及根據市場價格計算損害賠償,司法實務和法律文獻接受法律制度存在的理由。 如果索賠人未簽訂保險合約或已簽訂大量合同,因此無法確定特定的保險合同,則可以進行這種損害計算。 損害賠償的實質是,原合約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額即為應賠償的損害賠償金額,索賠人還可以要求賠償額外的損害賠償。 如果公司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則成員作為擔保人,按照其財務貢獻的比例,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 後不得建立新的合資企業,現有合資企業必須在 2007 年 IX.1 之前修改合約。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其成員作為律師從事法律代理和諮詢活動,如果屬地主管縣或布達佩斯律師協會將這家律師事務所加入其名單中。 會計師 這使其成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並使其有別於其他法人實體。 這裡遵循名稱排他性原則,即每個法人實體的名稱必須與先前註冊的在同一活動領域和同一領域運作的法人實體的名稱不同。 如果第三方的賠償請求由可執行契約確定或包含在公共契約中,則只能抵銷相同的金錢債務。 對於高級官員故意造成的損害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被抵消。 如果第三方向高級官員提出的賠償請求超過時效,這並不影響法人實體的責任。 A) 若未來依照計畫制定獨立於民法典的新型公共行政審判程序和行政法院程序,應考慮將法人資格設立或終止程序從民事訴訟程序中移出行政法庭程序。 工商登記 國際上有幾個國家(例如德國)發生過這種情況,儘管毫無疑問,困難在於在這種情況下,行政法院必鬚根據不同的實體法(即基本上民法,即公司法- 協會法-基金會法)行事。 體制變革二十五年後,國家合法性監督原則上可以由國家行政機構從法院接管,特別是對公司而言。 現行的司法合法性監督實質上是在製度變遷時出於保障原因而形成的。 同時,公司可以排除轉讓,但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考慮法定繼承人,即成員或公司「贖回」業務部分的規則也必須記錄在公司中合約。 根據新規則和民法典,業務部分肯定會轉移。 它為公司成員提供了在合夥協議中指定人員的機會,在繼承的情況下,這些人員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從繼承人處贖回(「收購」)業務份額。 該規定在透過法定繼承終止法人實體成員的情況下遵循相同的邏輯,公司可以授權其優先的人員贖回法定繼承人的業務份額,而不是排除法定繼承。 工商登記 該條例實質上將適用於自然人的示範規則也擴展到了法人實體)。 意見認為,一般情況下,管理人在法人簽訂的合約框架內、合約履行範圍內行事的,則視為法人合約義務的履行,即法律規定的義務的履行。 受扶養人和未來繼承人的利益肯定需要簽訂此類合同,以避免受扶養人(遺囑人)死亡後複雜的法庭程序。 在詳細分析繼承人的責任之前,我認為有必要對繼承債務的規定進行解釋。 20-30年前,遺產負擔的大部分是喪葬費用、遺產費用和遺囑認證程序費用,只有較小一部分是立遺囑人的債務,但現在這一比例已經逆轉。 會計服務 由於外幣貸款和其他貸款,許多繼承的房地產在「較好的情況下」受到抵押權的限制,在「情況較差」時甚至受到執行權的限制。 當繼承人還清自己的貸款時,當他面臨遺囑人留下大量未償還債務的事實時,他會發現自己陷入困境。 法院認為,這種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能被歸類為屬於行政機關範圍內的活動,因為任何經濟公司的活動範圍都不能包括為犯罪提供便利。 此外,被告在接收和轉交原告及其妻子的貨款時並沒有表現出應有的謹慎態度,其行為已被認定為詐欺罪。 §207規定,公司對其高階主管在其職責範圍內的活動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這項規定的合理性在於,公司主管在執行會員大會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時,考慮到公司利益時,不承擔個人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讓高階主管對公司造成的損失負責是不公平的。 然而,只有當損害是與其活動有關的具體造成的,或者在進行這些活動時,管理人員按照擔任此類職務的人員通常所期望的謹慎行事時,才可以免除個人責任。 會計服務 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則由高階主管而非公司對受害方負責。 經公證人批准的協議與法院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如果繼承人不履行協議中的義務,遺產債權人可以要求其強制執行。 繼承轉讓令也必須交付給債權人,債權人可以對該命令提出上訴。 配偶對遺產債權人的責任根據他/她作為繼承人繼承的遺產進行調整。 就後代而言,配偶繼承用益物權,直到新《民法典》頒布。 一方面,主要問題是匈牙利經濟(主要是零售業)的運作持續延遲。 收取費用統一利率適用並以與逾期付款利息相同的方式到期。 1959年民法典與民法典在此基礎上,他將兩種違約法律後果連結起來,並將收取費用統一費率定義為對延誤的客觀制裁。 基於此,無論債務人是否已清除延遲,固定費率催收成本(類似於逾期付款利息)均適用。 催收成本統一費率的客觀性也體現在,在此金額以內,債權人只需證明債務人的遲延,而沒有其他舉證義務。 據此,債務人無法以未按時履行為由為自己辯護,因為他也沒有按時履行。 該指令的第(19)條特別提請注意,為了使逾期付款處於不利地位,必須向債權人提供因逾期付款而產生的催收費用的公平補償。 為了做到這一點,該指令應定義一個固定的最低金額,其中必須添加逾期付款利息。 根據條文(20),債權人除了有權獲得一次性支付內部催收費用外,還必須有權償還因債務人逾期付款而產生的其他催收費用。 這些費用尤其包括債權人因指派律師或討債公司而產生的費用。 縱觀上述司法實踐,我認為,對於高級官員法律關係所造成的損害,可以得出一兩個結論。 不要忘記,公司除了其他活動之外,才是最重要的,它會選擇很大一部分收入。 總有一些需求只能透過使用其他屬性來解決。 其他財產的使用只能在滿足需求的範圍內進行。 會計服務 因此,所有權三元組的前兩項權利屬於受益人,但處分權仍屬於所有人。 只有在受益人不使用的情況下,所有者才能使用屬於受益人的所有權利。 當時的要點是,為了建立法治,應該由一個獨立於政府的法院組織從國家行政部門接管合法性監督。 在經歷了最初的困難之後,公司法院系統從 1988 年到 1998 年基本上得到了鞏固。 然而今天,民間國家組織已經形成並穩定下來,並不絕對需要法院解決。 國家行政方案的支持者主要指的是,目前大部分監督不是由法官進行,而是由司法行政人員進行,因此這項活動不一定需要法官的配合。 從權宜和效率的角度來看,最優的解決方案顯然是建立一個涵蓋所有法人的統一的中央國家登記制度,但內部又根據三大法人類型群體進行區分——為法人的統治提供充分的保障。 同時,由於物質權利和其他憲法情況的不同,這在可預見的將來無法建立(更不用說為此所需的預算資源數量)。 同時,現有的法人登記制度雖然功能齊全,但內部也存在諸多矛盾,這也是事實,其中最重要的或許就是電子化成果的利用率不高。 因此,我認為到2020年,登記系統的相對近似和電子化可能性的最佳利用可能是基本任務。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在調查的同時,2015年1月1日非營利組織和預算機構的登記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 對於協會和基金會的註冊,經過幾年的推遲,終於引入了強制性的電子程序,並開闢了基於示範文件的簡化註冊程序的可能性。 隨著《公共財政法》的修訂,預算機構之間也引入了示範文件(《公共財政法》第 8/A 條)。 此外,自2015年1月1日起,預算機構也透過在譜系登記冊中登記(雖然不是在法院,但仍在匈牙利國庫)取得法人資格,並透過從譜系登記冊中刪除而失去法人資格。 民法典在適用過程中,基本上可以遵循《維也納購買協定》的慣例。 據此,如果索賠人沒有簽訂專門旨在取代違約合同的保障合同,則按照市場價格計算損害賠償金是合理的。 大多數情況下,避險合約受益人的損失可以根據一般補償規則和市場價格規則來計算。 因此,有必要明確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使用哪種損害計算方法,以及誰有權在相互競爭的損害計算規則之間進行選擇。 它可以由沒有中央客戶註冊登記冊 (KÜNY) 儲存空間(即客戶入口網站註冊)且不需要保持電子聯繫的納稅人發送。 如果提交請求,出於資料保護原因,NAV 將透過郵寄方式將報稅表草稿發送​​至其記錄中列出的地址,並要求提供回執。 申請可以透過簡訊、網頁表格、BEVTERVK 表格或非正式信件提交,截止日期為 2019 年 3 月 18 日午夜。 可以在截止日期之前和之後向客戶服務部提出郵寄要求,在後者的情況下,列印的報稅單草稿將同時發送給申請人。 為了減輕納稅人的行政負擔,在郵寄的情況下,將在批准的草案上附加一份聲明,納稅人可以在該聲明上聲明同意納稅申報表草案的數據並完成它通過提供缺失的信息。 新穎之處在於也可以聲明初級生產沒有產生可報告收入。 在這種情況下,報稅表草稿將成為有效的申報表,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 不要忘記,如果該聲明未經檢查,仍必須向原始生產者或家庭農民提交獨立聲明。 大多數企業註冊為獨資經營者、有限合夥或合夥企業。 更正原件後出現的錯誤可以用於重新註冊。 如果您沒有出現新錯誤,則註冊應該會成功。 由於註冊企業流量大,以及過渡期間的困難,Krímben Kft. 因此,當您當天前來領取指定文件後,您不僅要面臨幾個小時的排隊等待,還要面臨改天再來的麻煩。 擔保書中必須附有確認業主有權丟棄上述房屋的文件副本。 可能選擇的經濟活動的完整清單列出了Obschevengerskom 經濟活動統計分類。